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云阳县牌坊村原野采石场、云阳县红狮镇兴发页岩砖厂认定为历史遗留矿山的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2019年修订)》、《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19〕11号)相关规定,经相关单位调查,乡镇(街道)核实,位于人和街道牌坊村的云阳县牌坊村原野采石场,红狮镇咏梧社区、中坪村的云阳县红狮镇兴发页岩砖厂无法确定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人或义务人灭失,现认定为历史遗留矿山,并予以公告,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
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与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联系电话:55165625)。
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1日
(联系人:黄万琴,联系电话:55186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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