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
重庆选拔赛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0〕8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双创”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营造全市创业创新良好氛围,促进新兴产业发展,拓展就业新空间,按照人社部函﹝2020﹞15号文件要求,市人力社保局将举办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重庆选拔赛(以下简称“中国创翼”重庆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贯彻党的十九大“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精神,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及人才强国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核心价值,以营造创业创新氛围、培养创业创新意识为目标导向,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助力脱贫攻坚为重点评价指标,突出参赛项目的社会价值和创业者的社会贡献。
二、大赛主题
创响新时代 共圆中国梦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
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二)大赛组委会
主任
谢 辛 市人力社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主任
邓 敦 市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处长
李为民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
委员
张宗清 市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副处长
牟 伟 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副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于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牟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市级有关大赛方案设计、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宣传发动、赛事保障以及对接“中国创翼”全国赛组委会、区县赛事指导等工作。
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成立赛事组织机构,负责大赛的宣传动员、方案撰写、报名审核、本级大赛的组织实施、创业典型的推荐宣传以及与市级赛事组织机构对接等工作。
(三)评审委员会
为确保大赛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大赛组委会将邀请高级创业导师、企业家、创投机构相关人士等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并在大赛组委会监督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四、组织形式及赛事安排
“中国创翼”重庆选拔赛分为主体赛和专项赛,主体赛由创新项目组和创业项目组2个组别组成,专项赛为创业扶贫,主体赛和专项赛均按照区县选拔推荐、市级选拔晋级两个阶段实施。
五、参赛对象
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均可报名参赛,所在地位于重庆或有意落户重庆的项目。
六、报名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在“中国创翼”一二三届全国总决赛获得三等奖以上的项目,不在此次报名范围内。
(一)“中国创翼”重庆选拔赛创新项目组参赛条件
1.截至2020年6月15日,尚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创业团队或登记注册未满1年的初创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3.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二)“中国创翼”重庆选拔赛创业项目组参赛条件
1.截至2020年6月15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满1年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3.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三)“中国创翼”重庆选拔赛创业扶贫专项赛参赛条件
1.截至2020年6月15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应带动3人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残疾人就业(以社保缴费或签订劳动合同为依据)。
3.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一定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4.参赛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5.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七、赛事流程
(一)组织发动
时间:2020年3月
与国赛组委会沟通大赛相关事宜,解读国家赛事方案,谋划“中国创翼”重庆选拔赛相关赛事。拟定“中国创翼”重庆选拔赛通知文件,编发新闻通稿,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发布大赛启动消息。各区县选拨方案在4月30日前,通过重庆就业网上传提交。
(二)报名和审核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6月15日。
审核确认时间:2020年6月15—30日。
报名由各区县自行组织,按“中国创翼”重庆选拔赛参赛对象要求、报名条件分类报名,同一项目不得兼报。
报名渠道:重庆就业网,网址:http://rlsbj.cq.gov.cn/cqjy/
(三)区县大赛
时间:2020年7月31日前
各区县立足实际,结合参赛项目数量自行确定选拔方式,“中国创翼”重庆选拔赛创业组和创新组参赛项目超过10个的,原则上须采取路演方式进行选拔,并使用“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重庆市XX区县(自治县)选拔赛”名称。
(四)确定参加市赛项目
时间:2020年8月5日前
各区县在本级大赛结束后,创新组、创业组分别择优推荐2个及其以上项目参加市级选拨赛,创业扶贫组推荐1个及其以上项目参加市级选拔赛,无脱贫攻坚任务的区县,可推荐帮扶区县对口帮扶的创业扶贫项目。区县遴选出的优质项目应在融资、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市级选拔赛参赛项目数量根据报名项目的数量和质量最终确定。
(五)市级选拨赛
时间:2020年8月31日前
大赛现场采取“6+5”模式,即项目路演6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现场打分并公布比赛成绩。创新项目组、创业项目组择优选出10个项目入围全国赛、创业扶贫组择优选出5个项目入围全国赛。
(六)创业训练营
时间:2020年9月30日前
获奖项目均有获得创业训练营学习的机会,帮助创业者提升个人能力,帮助项目拓展发展空间。根据学习结果,最终遴选5个项目代表重庆参加全国赛,其中创新项目组2个、创业项目组2个、创业扶贫1个。
八、评审标准及规则
(一)评审标准
突出“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导向,重点关注项目的创新性、示范性、引领性及带动就业、扶贫等社会价值。“创新”,主要围绕项目的产品、技术、经营模式、管理方式等评分;“创业带动就业”,主要围绕项目直接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带动上下游产业就业规模等方面进行评分;“扶贫”,主要围绕项目吸纳贫困群体或残疾人就业数量、对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贡献等方面评分。
(二)评审规则
市级选拨赛项目评审采取现场路演方式进行,现场路演评分的组织规则及评定标准见附件。
九、奖励与扶持
(一)奖励
1.入围奖:每个项目给予1万元现金奖励。
2.项目代表奖: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现金奖励,入围奖与项目代表奖不重复享受。
3.配套奖:代表重庆参加全国赛并获得等级奖的项目,组委会将参照国赛奖励标准给予配套奖励补助金。
4.优秀组织奖:对严格按照统一名称、统一进度、统一标准举办大赛,组织、动员和宣传力度大、效果好,大赛全程未发生违规事件的区县授予优秀组织奖并颁发奖牌。
5.特别贡献奖:对大赛提供大力支持的区县人社部门或社会机构、企业授予特别贡献奖并颁发奖牌。
(二)扶持措施
大赛组委会将获奖项目纳入“渝创渝新”创业项目库;获奖项目可免费入驻市级创业孵化基地12个月(每个项目不超过3个工位);可优先入选“渝创渝新”创业加速计划;有机会获得创业训练营学习;可获得“双无”信用担保贷款支持(其中:项目代表奖获得企业(团队)直接给予30万元贴息贷款);可优先参加第四届“渝创渝新”创业生态峰会等各类创业创新活动。
十、赛事宣传
大赛启动后,大赛组委会将广泛发动各类媒体对大赛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宣传好的做法,树立更多的创业典型,提升大赛的社会影响力和关注度,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舆论氛围。
十一、经费保障
“中国创翼”重庆选拔赛所需经费从“渝创渝新”专项资金中列支,区县赛事活动经费在本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十二、联络方式
陈 娅 023-88633788(含传真)
尹 伟 023-88152866
附件:1.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重庆选拔赛评审标准(主体赛创新组)
2.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重庆选拔赛评委打分表(主体赛创新组)
3.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重庆选拔赛评审标准(主体赛创业组)
4.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重庆选拔赛评委打分表(主体赛创业组)
5.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重庆选拔赛评审标准(创业扶贫专项赛)
6.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重庆选拔赛评委打分表(创业扶贫专项赛)
7.商业计划书(模板)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推荐文章
APP下载
微信服务号
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