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0-11-11 云阳人才网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举办2020年市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负责人
管理能力提升研修班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0〕315号
各市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健康发展,根据《重庆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决定举办2020年市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负责人管理能力提升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11月24-27日(11月24日报到,25日—27日上午培训,27日下午返程);
培训地点:中共四川省委党校西校区(成都市光华村街56号);
报到地点:中共四川省委党校西校区学之楼。
二、培训方式和内容
主要采取专家授课、现场观摩、研讨交流等方式,专题学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战略以及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学校分类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管理服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调研学习四川省优质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和建设发展工作。
三、培训对象
市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负责人,共75人左右。
四、有关事宜
(一)请各市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照通知要求,安排主要负责人参训,并于11月16日18:00前将参训回执(见附件)发送至1521036827@qq.com。
(二)疫情期间,培训严格落实防疫管理措施,请按规定要求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温测量、出示渝康码检查,近期出入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安排参加培训。
(三)本次培训费、住宿费、餐费由市人力社保局资助,往返交通费用及其他差旅费用按规定由所在单位报销。
(四)近三年内存在年度检查不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不纳入此次培训范围,新升级设立的市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优先纳入培训范围,经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推荐,优秀的区县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可纳入培训范围。
(五)受条件限制,本次培训名额有限,报名后以正式参训通知为准。
(六)本次培训为脱产集中培训,参训人员要提前安排好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旷课,确保培训质量。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重庆市干部教育培训学风建设“十不准”》等要求。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童浩,17384708403;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王月平,18190977929(现场报到)。
附件:2020年重庆市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负责人管理能力提升研修班报名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推荐文章
APP下载
微信服务号
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