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0-08-04 云阳人才网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62号)精神,经商市财政局同意,现就做好疫情期间组织农民工跨省输出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期间(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3月10日),在各地开展的“点对点”劳务输出工作中,协助我市各地组织外出务工人员跨省劳务输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
二、补助标准
根据输出人数,按照2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资金来源
从各区县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四、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向所在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务输出花名册(附件1);
(二)承诺书;
(三)“点对点”出行材料,任选其一。车票(电子车票截图也可)、输出地乡镇(街道)政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等出具的协助转移输出名单、包车协议、接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提供的名单资料以及其他可以佐证协助外出务工人员输出的资料;
(四)组织农民工跨省输出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申请表(附件2)
五、办理流程
(一)申报。申请人组织协助输出务工人员后,向输出的务工人员户籍所在地农民工办提出申请,填写《协助组织农民工出行花名册》《组织农民工跨省输出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申请表》。
(二)审核。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对申报资料等进行审核。
(三)公示。对审核通过的补贴对象及金额,由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公示5天。
(四)资金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补贴对象银行账户。
六、工作要求
各区县要高度重视组织农民工跨省劳务输出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发放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的程序和要求,积极组织好审核工作。各区县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出台鼓励出行的补助办法。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组织劳务输出中产生的费用可从本地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做好各申报主体的资料留存工作,以便存档备查。各区县应于8月底前完成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并于8月31日前将补助发放情况(附件3)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农民工工作处。
附件:1.协助组织农民工出行花名册
2.组织农民工跨省输出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申请表
3.农民工劳务输出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发放情况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7月22日
(联系人:王才智,联系电话:0238863393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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